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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4号(关于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〔出口退税专用〕的公告 )
- 发布日期【2015-4-28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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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海关总署公告: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,对于2015年5月1日(含)以后出口的货物,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(出口退税联专用),并同时停止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报关单证明联相关电子数据,改由海关总署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电子数据。以下截图是原文,请相互转告。
据进一步了解,5月1日以后的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(合同报关)的货物将不会有报关单的退税联退回给客人,另报关单的企业留存联仍会有。其它贸易方式如来料加工与进料对口(手册报关)退回的资料仍与之前一致 - 【返回上页】